各单位、各位教职工:
学校于2018年4月1日加入医保,学校不再报销教职工医药费。对加入医保之前的医药费,将组织最后一次公费医疗报销,请大家认真整理医药费单据,不要出现遗漏,以后不再补报。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工,关注以下具体事项。
1、医疗费发生时间: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,每张凭证纸粘贴发票不得超过10张。
2、所有教职工:务必于5月23日至25日期间,将本人医疗账户记录卡、所有医疗费单据(用13cm*27cm小凭证纸粘贴)及相关资料整理送交校医院二楼办公室。请各位教职工在5月28日至6月1日期间到校医院领取个人单据到财务处报销。
3、报销审核:校医院将按照学校2017年6月21日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报销审核的通知》要求,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教职工医疗费严格审核。
(1)校内就诊,发票将根据教职工本人所患疾病情况审核用药品种及用药数量;
(2)离开校医院外出就诊产生的费用,每张发票都需要提交相应转诊单、病历,特殊检查(检验、X光、B超、CT、核磁共振等)需提供相应检查报告,缺少任何一项不予报销。
(3)住院发票需提供收费明细,住院病历(或出院小结)。
4、领导签字:医疗费总额超过一万元的,由分管校领导签字。超过三万元的需办理大额资金审批,由财务处长签字。
5、补扣药费:因2018年1-3月计提个人医疗保险,未扣药费。2018年5月发放工资时,已将1-3月已扣个人医疗保险补发给大家,2018年1-3月药费,将在2018年6月工资发放时扣回,该项补扣药费将计入职工医疗账户卡。
6、账户余额:本次医疗费报销后职工医疗账户卡上有余额的,账户卡经校医院院长签字后,随医疗费单据一并到财务处办理退款。往年有医疗账户未登记的,本次一并办理登记。未发生医疗费的老师,凭医疗账户记录卡办理余额退款。
7、报销时间:财务处于5月28日至6月1日为教职工报销医疗费,届时将暂停其他业务的报销。各单位报销时间见下表。
医疗费报销时间安排表
5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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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退休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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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9日-5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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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学单位、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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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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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行政各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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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医院、财务处
2018.5.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