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府小区各住户:
根据《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按照烟台大学、滨州医学院和我校与烟台三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该公司)签订的《学府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》,自2016年1月1日起,学府小区住房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,其物业服务费减收30%。业主应事先与该公司联系,登记确认并签订协议。每年年底,经该公司认可的空置房屋满一年以上的,向业主返还30%物业服务费(含电梯费)。
为便于学府小区有关住户领取2018年空置房减收物业费,经过协调,该公司同意到学校集中办理相关手续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:2019年5月17日 08:30—16:30
二、地点:后勤服务调度中心2008室(二教东侧入口)。
三、领取要求:业主持身份证或教工卡前往办理,委托他人办理须携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。
四、返还方式:支付宝转账、微信转账、现金。
五、其它:5月17日无法领取的,可自行联系该公司办理。
如有疑问,请联系烟台三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,电话:6705091。
特此通知。
学府小区临时物业管理委员办公室
2019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