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部)、机关各单位:
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等工作,根据山东省、烟台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部署安排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,结合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和学校实际,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返校及教学安排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院办发〔2021〕12号)要求,学生于3月1日如期正式开课。
返校报到按照“错时错峰、安全有序”的原则,2月27日学生干部、研究生、本科一年级学生返校,2月28日其他学生返校。具体返校条件与工作安排详见学生工作部(处)发布的返校工作方案。
二、教职工上班安排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院办发〔2021〕12号)要求,教职工2月27日报到,2月27日、28日上班。
三、其他要求
1.返校前,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。同时,由院长办公室、学生工作部分别做好教职工、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监测,按照有关要求,做好“应检尽检”新“四类人群”的摸排检测与跟踪。
2.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返校,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;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准返校。
3.未经学校批准,学生不得提前返校。学生返校途中、毕业生实习期间要有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。
4.各院(部)、机关各单位要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,将开学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通知给每位师生员工。如有变动,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统一要求适时调整师生返校安排,并及时发布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
2021年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