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4日上午,法学院组织学生分赴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莱山区人民法院参加“国家宪法日”活动。
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,同学们观摩了法院组织的刑事案件庭审;在莱山区人民法院,同学们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,听法官讲解了立案和审判流程,并在法官指导下模拟体验了网上立案程序。本次活动是法学院在“宪法宣传周”的重要活动之一,对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、弘扬法治精神,增强学法用法的决心和信心有着积极的意义。
(作者:刘亚丁 部门审核:张献勇 编辑:曹凤杰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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